诺德上湖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0 14:57:43 人气:0 评论:0 标签:
诺德上湖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大地采字2018-236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诺德上湖城住宅小
区的物业服务进行公开 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企业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1.1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街道,吴兴大道和蜀山路交叉口,
设置范围:东至常溪路;西至蜀山路;南至常溪路;北至和谐路。
1.2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1.3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6405平方米。
1.4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63608.95平方米。
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65847.4平方米;
地上总建筑面积297761.55平方米;
地上总建筑面积包括:
住宅建筑面积256637.41平方米,户数1700户;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302.83平方米;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17.98平方米;
其他物业建筑面积11146.86平方米;
以上面积为施工图预测面积,实际面积以产权实测面积为准。
1.5本项目的容积率0.78;绿化率为30 %。
1.6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库)1414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05 个,地下停车位1309个。
2.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2.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约为1064.66平方米。
2.2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建筑面积约为1349.51平方米。
2.3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703.81平方米。
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及物业配套设施设备保修期限
3.1由建设单位按标准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一次性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缴存,物业交付时由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
3.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物业保修期限为:
(1)屋面防水工程:8 年;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8 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年;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开发建设区域内的道路、绿化、电梯、监控系统、消控系统、其他设施设备:1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企业应于2018年12月12日16时前至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路515号一品园5幢7号楼)领取招标文件。
5.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括投标产品的生产或经营)、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以转账形式提供,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6.投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时0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截止时间应与开标时间相同)
6.2投标地点: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路515号一品园5幢7号楼 。
7.招投标说明会
7.1.招标人不邀请投标企业对物业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企业可自行踏勘,投标企业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2招标人向投标企业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企业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企业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企业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企业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企业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4投标企业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诺德上湖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 139672888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路515号一品园5幢7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0572-2068197
2018年12月